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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董楠、刘鲜、金莉莉)8月26日,我市开展“学文明条例 树文明新风 做文明市民”——善美衡水·社会志愿服务集中行动。市领导王金刚、刘立斌、范庆法分别参加活动。
在衡丰社区电厂生活区,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刚为社区赠送了《衡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单行本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庆法作专题辅导。
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刘立斌来到前里马新居一区村委会,在听完《衡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解读后作现场指导。
市领导指出,《衡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是我市第一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。它的出台,标志着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向着更高水平迈进。要认真学习践行,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,引导广大市民全面了解《条例》内容,在工作和生活中以《条例》为遵循。要加大宣传力度,利用报纸、电视、两微一端等载体,开展多种形式宣传,让《条例》内容深入人心。要加强示范引领,大力宣传道德模范、身边好人等先进事迹,推动全社会争做文明风尚的维护者、美好生活的创造者。要自觉主动实践,使《条例》转化为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的精神力量和文明行动,不断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展现新风貌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现新突破,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衡水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